关于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》的通知
摘要:
引题:
关键字:
各二级学院:
根据工作需要,现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3〕5号)文件,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,根据相关安排做好贯彻落实与执行。
附件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(教学厅〔2023〕5号).pdf
就业处
2023年6月18日
作者:
编辑:管理员
各二级学院:
根据工作需要,现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3〕5号)文件,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,根据相关安排做好贯彻落实与执行。
附件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(教学厅〔2023〕5号).pdf
就业处
2023年6月18日